《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一、首套住房贷款认定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请咨询办理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确认。
2.商业与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请分别咨询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确认。
3.银行将会根据国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实时调整关于首套住房贷款的认定口径,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二、常见银行房贷信息查询
1.中国银行
—关注“中国银行”微信公众号查询
—就近中国银行网点职能柜台查询
2.中信银行
—中信手机银行—首页—贷款—我的贷款
注:已发放贷款下一行数字编号即贷款合同号
3.建设银行
—建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查询(贷款账号即合同编号,已还期数的分号后面为贷款期限)
—至建设银行智慧柜员机查询
4.工商银行
—分行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贷款编号至客户手机
—网上贷款合同查询
—携带身份证至支行网点查询
5.农业银行
—查看纸质合同
—携带身份证至原贷款支行查询
6.招商银行
——关注“招商银行个人贷款”微信公众号查询
注:首次使用需绑定账户—贷款记录
7.北京银行
—手机银行查询
8.兴业银行
—手机银行—多元金融—总负债—贷款总额
9.广发银行
—手机银行—我的贷款—贷款查询—存量贷款查询
10.交通银行
—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我的贷款
11.光大银行
—手机银行或者网上银行查询
—线下任意网点查询
—拨打95595转人工服务查询
12.公积金
—支付宝查询:城市服务—公积金—贷款查询
—公积金网站查询
文章来源:小陈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