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亮相,涵盖子女教育等6项内容,详细解答了住房贷款附加扣除的疑问,如首套房认定、夫妻间贷款处理及与公积金贷款关系等。专家指出,此举旨在落实“房住不炒”,并符合国际水平。
导语:继10月1日率先释放“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后,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2日正式亮相,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释放出更加惠民的积极信号。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关系亿万百姓的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究竟怎么扣?扣多少?纳税人能减多少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福利,小编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实操问题做了一些解答:
住房贷款附加专项扣除疑问解答
问:纳税人是否需要证明自己的首套房贷?
答:据银行系统人士透露,首套房贷认定信息较为健全,不需要纳税人自己提供太多额外证明。
问:在婚前已购首套房有贷款,婚后开始租房,可以扣除吗?
答:2019年1月1日后首套房贷款尚未还清的,支出的利息应当可以继续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偿贷期间可以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问:一个家庭单位有2套住房,一套贷款已结清,一套仍有贷款未还完,是否可以享受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如果是夫妻间共有两套住房,那么只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贷期间可以扣除,如果是除了夫妻外的家庭成员,例如父亲和儿子各自首套,那么可以各自扣除,取决于住房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问:目前公积金贷款利息可税前扣除,2019年1月1日后是否还可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再扣除,是两者都可以还是二选一?
答:这一点尚不明确,暂时没有说不能同时使用,积金是缴付时扣除,而非支出时扣除,两者原理有差异。
问: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住房是否需要在纳税的城市?
答:不需要,只要在境内,不区分省份、城市,是个人、配偶或者是共有的住房,符合首套住房贷款的条件,都可以享受扣除。
问:夫妻婚前各自发生首套住房贷款购房,婚后如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专家解读: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认为,将扣除范围限定于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是为了与“分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衔接,兼顾调控效果,体现“房住不炒”的中央精神,更好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此外,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月均利息约1025元到1189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甘犁分析,从国际上看,韩国、墨西哥、意大利等国房贷利息扣除限额占人均月工资约10%到15%,上述扣除标准约占我国人均月工资15%,处于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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