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开课的税务筹划学习营里,小伙伴们展开了非常热烈的讨论。从课程中的案例思考到日常工作遇到的税务问题,都进行了深刻的探讨,通过交流碰撞产生了许多干货。
为了方便同学们学习回顾这节课的精华内容,我们整合了九个具有代表性的讨论分享在这里,希望大家有所收获。另外文中讨论五没有得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哦,欢迎有想法的小伙伴在评论区留言,比心❤~
讨论一:转让股权有正当理由的就不用缴纳个税吗?
@呼呼:
问:转让股权有正当理由的就不用缴纳个税吗?
云小贝@呼呼:
有群友的解答是这样的:【收入偏低可以不交或者少交个税】
根据2014年国税总局发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收入偏低可以不交或者少交个税。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 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有以下情形可以不按公允价值,意思是低点税务局认,但条件很严格。具体还得跟税务局沟通协调,防止不符合条件纳税调增。
●转让股权有正当理由的就不用缴纳个税吗?(来自李冬梅老师的解答)
--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个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股权成本)*20%
--确认低价转让的原因,确认净资产是否计算完整,如果有未确认的跌价损失或者预计负债,可以根据公司决议和合同列入进去;
--我的建议是尽量不解释,能够列入企业报表中,跟据实际情况的单证列入。如果以上列入后还低于新的净资产计算的转让价格,税务局会重新核定交易价。
讨论二:小规模个体开了很多销项专票,一直没有进项,是否存在风险?
@猫君:
有两个问题需要请教大家。这个小规模个体开了很多销项专票,一直没有进项,是否存在风险?这个正确的交税方式 下,个独如何做账?
借:银行存款400万
贷:其他应付款-王总400万-80万=320万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万 。对吗?不进投资收益
雨过天晴@猫君 :
小规模企业取得农产品的3%的发票,可以抵9%
@猫君: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扣款扣的是投资人银行卡上的钱,这个怎么做分录?
山竹学姐@猫君:
1、经营者个人应纳X月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当月)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元;
2、经营者个人缴纳X月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次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元;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元;
这样做的目的,是反映已发生缴纳的业务过程。后面可以对应检查,实际是一个自己缴纳的扣缴。
还有一位老师,也给出了建议
1、 缴纳时(包括预交):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年终汇算时:
借:留存利润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3、多交部分退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你个人卡缴纳的话,把银行存款改为其他应付款
@猫君:
那怎么做账?
山竹学姐@猫君: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 84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 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该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红利不应该计入企业的收入,而应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都不做企业的收入了,所以企业不需要做了。
钱如果到个人独资公司了: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 ,个税一般分红时会代扣/代缴。
讨论三:商业回扣怎样合理化?
@春雨冬夏:
帮我问一个問题,商业回扣怎样合理化?
@山竹学姐:
老师提供的思路:
1.通过协议取得合法发票
2.因为客户特殊身份,无法取得发票。让客户亲属单独成立个独公司,做虚拟业务把钱刷出来,
3.可以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虚拟委托业务,把钱刷出来,但有金额限制,每人每年不超过120万。
@春雨冬夏:
通过协议取得合法发票 让他去开票吗?
@山竹学姐:
对的,对方是企业就正常开票,个人的话可以去代开
@春雨冬夏:
如果成立个独开票内容写什么比较好??
@山竹学姐:
销售推广,业务咨询,总之就是看不见实体,也很难评估结果,定价又很主观的业务。
@春雨冬夏:
个税很高 按劳务吗?
@山竹学姐:
找税务公司,他们能找到洼地。个税0.5%到3.5%。嫌麻烦的话,就做灵活用工,个税1%。
@春雨冬夏:
手饰开进来有20万元的发票。怎么入账好?
云小蝶@春雨冬夏:
老师的答复:
1.金银首饰如果用于发放给员工,是可以作为福利费用列支,福利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为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放工资总额 的14%,超过部分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年报时进行调整.
2.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外购的货物用于员工发放福利,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购的货物用于员工发放福利,需要视同销售,且购买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也就是在年报时,需要将购买金银的这一块再以成本价格作一笔销售申报
@春雨冬夏:
那送客户呢?
猫君@春雨冬夏:
外购烟酒茶等礼品用于业务招待如何入账、交税?
一、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银行存款 113
二、送出时:
(一)分录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13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 13
(二)增值税
送出的当月,视同销售申报交纳增值税,在未开票收入列填写:
销售额: 100 销项税额: 13
(三)个人所得税
按“偶然所得”申报个税(需要客户的个人身份证信息或者到税务局开通“汇总申报”功能):
个人税前所得=113/(1-20%)=141.25
应扣个税=141.25*20%=28.25
(四)企业所得税
1、考虑扣除限额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2、视同销售填表:
填写《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视同销售收入:100 视同销售成本:100
讨论四:利用个人独资或者合伙企业投资如何节税?
@虚伪的真实:
看了最后一个案例,感觉有点迷惑!上节课里讲到利用个人独资或者合伙企业投资可以节税,这节课里又说还要20%个税?是我哪里搞错了?
猫君@虚伪的真实:
最后一个案例讲的是个独对外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的分红,由个独的投资人按分红交20%的个税。跟前面说的个独自己按生产经营所得交个税,不一样
【分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收到有限公司的分红如何做账、交税?
1、交税
国税函[200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 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 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 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是自然人,那由自然人按“利息、股息、红利 所得”缴纳个税;如果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是有限公司,那分红计入有限公司“投资收益”,缴 纳企业所得税。
2、做账
收到分红时: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其他应付款——自然人A100*80%
其他应付款——有限公司B1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0*20%
【注意:不是进投资收益】
转给投资人并缴纳个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自然人A100*80%
其他应付款——有限公司B1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0*20%
贷:银行存款 200
3、申报:
自然人投资人取得的分红:由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界面-分类所得申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见下图)。
有限公司取得分红无需代扣代缴。由有限公司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
讨论五:自然人持股转换为法人持股后,如何节税?
@猫君:
自然人持股转换为法人持股后,虽然被投资企业分红给持股公司的分红免企业所得税,但是持股公司的分红并没有到个人口袋,到个人口袋还是要交20%分红个税。哪里有节税?
云小贝@猫君:
我是这么理解的,如果自然人成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话,可实行个税核定征收率,而且也增值税、附加税等有优惠,综合税负率是低于按股东分红计算个税的。现在利用比较多的个人独资企业税务纳税筹划方案。这一种方式的话,税率最低为5%
@猫君:
这跟个独无关呀。
juice@猫君:
这种股权架构是不是没打算分红呀,就是想做长期经营?不太懂……
猫君@juice:
对。我也是这样想的,收回的分红用于再投资其他公司,不会再用分到个人消费
@虚伪的真实:问题:协议分红的情况下,总利润400万,如果王总分红10%,那他实际分红应该只有40万(税前),那另外90%是在A公司,最终又如何回到王总这里呢?
猫君@虚伪的真实:
这不是跟我的问题一样吗?并没有回到个人的,留在持股公司了,用于以后再投资。
山竹学姐@所有人:
那就是大家普遍对这个案例不是那么了解。可以互相探讨,互相交流看法哦!
讨论六:宣传礼品没有合同,是否可作为宣传费用?
@虚伪的真实:
问题:关于宣传礼品,如果是在网上购买的印有公司LOGO的礼品,但没有合同,是否可以作为宣传费用?发票内容直接开宣传礼品还是开具体名称,比如说钢笔、笔记本之类的。
@猫君:
可以,具体名称
@虚伪的真实:
直接开礼品盒套装行不行
@猫君:
不合适
讨论七:并入工资的补贴和绩效工资部分,可以不做为社保的缴费基数吗?
果贵妃的皇亲国戚@云小蝶:
请教一个问题哈,并入工资的补贴和绩效工资部分,可以不做为社保的缴费基数吗
猫君@果贵妃的皇亲国戚:
不可以哈
云小蝶@果贵妃的皇亲国戚:
需要记入社保交费基数的,自己在社保平台申报就可以哒
果贵妃的皇亲国戚:
奥,谢谢,那正规途径社保基数想调低怎么办呢
阿红@果贵妃的皇亲国戚:
本月退出,下月再加上
云小贝@果贵妃的皇亲国戚:
补充知识~
【1】“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内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
【2】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规定,劳动者工资总额也就是所有工资性收入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换句话说,职工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全部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论是货币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计入工资总额,列入缴费基数
讨论八:租凭员工车辆,我的理解是超过500员工要去税务代开发票才行,不超过只要有合同就行?
@虚伪的真实:
两个问题:
案例中A为避税,将股权转让妻子,然后妻子变国籍!那A直接变国籍不就行了?
关于租凭员工车辆,我的理解是超过500员工要去税务代开发票才行,不超过只要有合同就行?
猫君@虚伪的真实:
谁为了避税去变国籍,变国籍又不是那么简单的。感觉这种方式实务没什么意义。500的租赁费不符合市场价,税务局不会认。
虚伪的真实@猫君:
1、大额是完全有可能的,比如几千万上亿的股权!变更国籍成本远小于个税成本!
2、应该是可以!因为是内部租赁,而且车还是租赁人自己使用!
盛世华章@虚伪的真实:
说得好,俏江南的老板娘就是为了上市改变国籍的
讨论九:2020.7.3股东借款100万,是在2020.12.31前还,还是在2021.7.3前还,可以不用交税?
@猫君:
有个问题:比如2020.7.3股东借款100万,是在2020.12.31前还,还是在2021.7.3前还,可以不用交税?
@阿红:
我理解为2021.7.31以前
@akuang:
通常都是按会计年度的 审计也是这样
@小乔:
我理解的应该是在2020.12.31前归还
@云小蝶:
小蝶咨询了下老师,老师给的建议如下:
严格来说在12月31号前还款,这样税务大数据分析时不会被筛查到
@akuang:
一般都是按会计年度 年底前归还 下一年度再重新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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