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方案要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推进市(地、州、盟)税务局、县(市、区、旗)税务局改革的步骤,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以后税务征收社保不是代收,属于本职了。这一变革,会给那些不给员工缴社保、不全额上社保的企业致命一击。
一、税收征管与税收代征的区别
税务全责征收,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你比如说单列市厦门还是这样规定的,各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申报后,税务机关依据缴费文件的规定,自动生成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缴费基数。
代征情况下,税务局有点类似打下手的角色,可能不会过多干预社保推送的基数,但是如果是全责征收,情况就有所不同的,税务机关会自己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情况,生成缴费基数。
税务代征,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数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你比如说河南是这样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
本质上征收基数还是由社保部门核定的,税务只是代征。基本之前大部分地区都是采取这种方式。
二、需要注意的单位类型
1.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单位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你的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2.劳务派遣、物业安保、建筑劳务类似用工多的企业
这些单位很多不会给职工办理申报,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的比比皆是,而一些建筑劳务公司还会大量做工资成本,在建筑用工未实名的庇护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制作工资表,列支成本。
你的工资表信息、你的个人所得税信息、你的社保申报信息,你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现在都由一个部门来核查了,应缴未缴的行为更容易被曝光了。
3.拒交社保费的企业
以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时候,你可能对其不理不睬,检查到你少缴,应缴未缴也拿你没办法,现在要注意了,地税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小编在此温馨提醒所有企业,不要逃避社保,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用的,会影响纳税信用级别,从而影响了正常工作生活。
转自 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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