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2)企业合并业务发生时确认的资产、负债初始计量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除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外,对于某些特殊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其计税基础的确定应遵从税法规定,如企业合并过程中取得的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①免税合并
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是从被合并方是否需要交税的角度来区分的,税法规定,企业合并时, 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的情形下,被合并方免交企业所得税,即免税合并。例如,A公司为合并B公司,支付合并对价10 200万元,其中,200万元为现金,其余部分是以A公司自身权益工具2 000万股普通股股票作为对价,A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公允价值为每股5元,所以股权支付额10 000万元 ÷交易支付总额10 200万元=98%>85%,该合并为免税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下,购买方对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假定达到税法中规定的免税合并的条件,则计税时可以作为免税合并处理,即购买方对于交易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应承继其原有计税基础。比较该项企业合并中取得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因有关差异产生于企业合并,且该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所得税影响确认的同时,将影响合并中商誉的确认。
②应税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合并报表认可购买日子公司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和计税基础相同,即在合并报表层面,子公司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是一致的,所以对于购买日子公司资产、负债评估增值的部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1)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2)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准则中规定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要求折现。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因为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要在以后期间转回的,所以在确认时要考虑以后期间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1)税率的确定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以后,以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
(三)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因适用税收法规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应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进行调整,反映税率变化带来的影响。
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关的调整金额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以外,其他情况下因税率变化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调整金额应确认为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例·判断题
企业合并业务发生时确认的资产、负债初始计量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合并业务发生时,对于合并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合并形成的商誉或者营业外收入。
转自 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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