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缴社保,工资就不能税前扣除?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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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19年11月12日 10:44:23
这几天隔壁老王很郁闷,找到在税务局工作的小明,大吐苦水。
最近,税务局的人到我们单位查税,我们当然是大力配合了。查完说我们单位一些员工的工资不能不税前扣除,原因是单位没有给这些员工缴社保。我说没缴社保是因为有些员工尚在试用期,有些员工在别的地方已缴社保,有的承诺放弃社保,但个税全部代扣代缴了,同时工资是由银行统一发放的。税务人员说,没缴社保不能税前扣除,前几天我们查了另一个公司,几百万的工资都因为没缴社保而没让税前扣除。
我让他们拿出不能扣的依据,他们说有,但到现在也没让我看。
小明回答说,没见到员工只有缴了社保,工资才能税前扣除的规定,能扣与否与是否缴了社保没什么关系。按规定只要发放的工资符合国税函〔2009〕3号关于工资薪金的规定,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税务人员坚持不允许税前扣除,你单位可先缴纳税款,然后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政策法律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2、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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