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出口用于骗税的基本模式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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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0年11月19日 10:48:43
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外国人士到外国市场采购商品后委托代理报关出口是比较常见的事。本身对于市场采购的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出口,是不退税的,但离形式上可以退税的要件仅“一步之遥”,于是一些人就动起了“坏脑筋”,在有真实货物出口的“掩护”下,购买退税凭证实施骗税。以下是从某真实案件中剥离出来的基本运作过程,提醒赚钱要合法。
2018年期间,A供应链公司为争取新三板上市,需要增加业务量,开展外贸综合服务出口业务。
外商从柯桥等地市场上收购的多种库存面料。甲将外商乙收购的各种面料组织一起后,交由A公司以PH5208全棉布的品名,以偏高价格报关出口。
本身,作为市场采购无票货物出口是不能退税的。但为了退税,甲联系外商丙与钱庄人员丁购买外汇虚假走汇,完成出口收汇“流程”。甲通过自己注册的B贸易公司和联系其他18家贸易公司向A公司开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持上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共计3824万元,其中未遂1536万元。
B公司为逃避缴纳公司税款,甲决定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购得C等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
最后处理结果:
甲和A公司共同将未纳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并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其行为同时触犯了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个罪名,应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B、C等公司及相关人员被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论处。
作者:长期从事财税实务工作,专注于增值税、所得税和出口退税的知识耕耘,欢迎业务交流与探讨。微信公众号:一叶税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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