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什么是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此项政策称为加计抵减政策。
特别提醒:加计抵减额不是进项税额!
1. 进项税额加计10%的金额,不是进项税,而是可以抵减的应纳增值税额。
2. 当期若是没有应纳税额,则加计抵减的10%当期就没有抵减增值税,可以结转到以后各期继续抵减。
我单位就是个商贸批发,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答复:不可以享受。
只有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才可以享受。
我单位就是个纯物业管理公司,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答复:可以享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其中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加计抵减政策是对6%行业的税收优惠
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
享受加计抵减政策需要一个声明、一个标准、一个要求
其实要想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条件非常宽松:一个声明:
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不需要任何审批,纳税人自己选择适当方式,线上或线下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即可,《声明》信息录入成功后,申报纳税系统将自动开放“加计抵减模块”,纳税人自行计算填报加计抵减额,申报纳税系统将根据申报表内部勾稽关系,自动计算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一个标准:
只有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才可以享受。
一个要求:
只能按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10%来加计抵减,而不用细化区分其进项构成。
提个注意事项:加计抵减额要单独核算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每个月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来计提抵减额,不能抵扣的进项税不能计提抵减额,如果进项税转出了,也需要相应减少抵减额。
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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