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要将自已的一套房产赠给儿子,但在房产过户时,房产交易中心要求老王提供完税证明,否则不给办理过户手续。
老王很郁闷,找到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听了老王的来意,小明问,你没有说房子是赠送给儿子的?老王问,有区别吗?
小明回答说,当然有区别了。如果是赠与儿子的要少缴不少的税 。具体来说:
作为赠与方的你老王,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都是免征的,只需要按房屋交易价格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即可,不过目前印花税是减半征收的。作为受赠方你儿子小王,只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就可以了。契税按房屋价格的3%缴纳,印花税与赠与方缴纳的一样。总之,父子之间赠与予房产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而受赠方还需要缴纳契税。听了小明的话,老王开心的笑了。政策法律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3、《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4、《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6、《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
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8、《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推荐阅读